本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深圳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地铁16号线二期工程三工区项目部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产金额来源为国有资金78000万元,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中招标采购中心(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盾构工程分公司机电设备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公开对外招标。规模:深圳地铁16号线二期工程三工区位于惠盐快速路与安居路交汇处, 沿惠盐快速路至沙荷路。施工项目包括安良站、安良站~福坑站区间。①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全国道路运输 经营资质供应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 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②租赁保障能力有一定的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自有设备25-200T汽车起重机每种型号至少两台,总台数不少于50台(附总体车辆照片、购买证明及已有车辆清单)。拥有非常良好的资金财务情况,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册投资的金额不低于500 万元人民币,竞谈人须提供近两年(2021年至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财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车辆出厂合格证、年检报告;需提供安全保护装置、吊具、吊索检测报告、 合格证等;需提供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 起重机械司机);满足本招标文件技术方面的要求规范。需要的提供近三年内至少3份类似规格或更大规格汽车吊、板车租赁合同业绩。(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供货合同复印件等)。拥有非常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 及供应材料的品质问题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 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 履约情况证明。未被招标人列入警示合作名录。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因物资质 量、供应等问题,被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 。本次采购资格审核检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11日08时00分到2023年05月19日18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