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家工程项目和相关参建单位被通报

来源:bobo体育赛事网    发布时间:2024-01-19 18:28:29 admin

  中新网黑龙江新闻9月26日电(记者 刘锡菊)近日,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情况的通报。

  据悉,为严格落实省、市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四不两直”督导检查的工作要求,结合全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及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工作部署,根据市住建局督导组对哈市部分地区在建工程项目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督导检查情况,决定对以下8家工程项目和相关参建单位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

  (一)松北区-黑龙江省博物馆新馆建设工程陈列布展公共区域室内装饰工程项目。该项目施工单位为天津二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中泰正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主要问题: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未在岗履职,临边、洞口防护缺失,防护措施搭设随意,高处作业人员未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上述问题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第十七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

  (二)道里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一标段项目。该项目施工单位为黑龙江省二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为黑龙江时和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主要问题:施工现场违规使用汽车吊吊运吊篮作业,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第十六条和第十九条规定。

  (三)阿城区-哈尔滨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一标段)。该项目施工单位为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鸿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主要问题: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未在岗履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不足,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监理单位未建立危大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未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专项方案施工,未要求整改或停工。上述问题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第十六条、第十九条、第二十四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九十六条规定。

  (四)南岗区-文景壹号二期二标段项目。该项目施工单位为黑龙江星海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天津广源恒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主要问题:施工现场4#楼悬挑脚手架连墙件未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监理单位未审核特种作业人员(3名塔吊司机)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未对4#悬挑脚手架连墙件未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问题进行处置。上述问题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第十六条、第十九条规定及《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二十二条规定。

  (五)香坊区-公滨路(香福路-香河路)段排水管线完善工程(雨污分流改造)项目。该项目建设单位为哈尔滨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为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吉林中交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主要问题:建设单位未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技术措施费或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施工单位未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高支模)进行专家论证,监理单位未建立危大工程档案(危大工程监理细则、专项巡视检查记录、危大工程验收记录)。上述问题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第八条、第十二条、第二十四条。

  (六)呼兰区-昆仑宸院项目(三标段)。该项目施工单位为黑龙江省四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为鸿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主要问题: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吊篮),未按照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上述问题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第十六条规定及《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七)道外区-南极悦居项目。该项目施工单位为江苏江中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哈尔滨市机械建设工程监理公司。主要问题: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未对危大工程(深基坑)组织验收,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第二十一条规定。

  (八)平房区-哈尔滨恩维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新型动物疫苗项目(一期)。该项目施工单位为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为黑龙江省飞达监理公司。主要问题:施工单位未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高支模、花篮式悬挑脚手架),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高支模、脚手架)。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未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停工处罚。上述问题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第十二条,第十六条,第十九条的规定。

  根据通告,上述工程项目及相关参建单位要高度重视,举一反三,进一步排查整治项目现场问题隐患,做好整改,形成闭环。在哈参建企业以及各有关单位要坚持警钟长鸣,严格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筑牢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各区、县(市)住建局要认清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持续开展检查督导,加大执法处罚力度,提高行业监管质效,全力保障我市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完)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