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06市区东进口至华清高速口路段地下通讯管道租借施行方案》现已市政府四届1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仔细依照施行。
为加强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处理,合理开发城市地下空间资源,习惯城市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的需求,依据《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处理规则》(原建造部令第108号)和《关于G206市区东进口至华清高速口路段地下通讯管道租借有关问题的批复》(揭府函〔2008〕47号),对G206市区东进口至华清高速口路段地下通讯管道实施市场化租借运营处理,制定施行方案如下:
G206市区东进口至华清高速口路段全长11.58公里,路途一侧人行道配套建造Φ114PVC通讯管道18孔,并配套接口、检修井,契合通讯职业通讯运作要求。
市建造局是我市市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处理的行政主任部分,为该地下通讯管道的业主单位。由市建造局授权市市政修理处为该地下通讯管道运营单位,担任该地下通讯管道的市场运作、运用保护、处理等作业。
考虑通讯职业的特殊性和通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特色,为避免重复建造,避免独占,便利处理,该地下通讯管道选用定价租借方法运营,每孔管道按11.58公里的长度整段租借,不分段租借。
该地下通讯管道的租借由需求埋设光缆的通讯单位向市建造局提出请求,市建造局按规则处理有关批阅手续后,由市市政修理处依法依规与请求单位签定租借协议书。
参照其他城市的做法,该地下通讯管道租借价格由管道工程建形成本价(含规划、勘测、工程监理费等)、城市资源有偿运用费和管道及其配套设备(井座盖及覆盖层)日常处理、修理、保护费三部分组成。
(二)城市资源有偿运用费实施5年一次性收取,按管道工程建形成本价的50%即2.25万元/孔•公里的规范计取。
(三)日常处理、修理、保护费实施5年一次性收取,按管道工程建形成本价的30%即1.35万元/孔•公里的规范计取。
依据上述收费规范,该地下通讯管道5年租借价为8.1万元/孔•公里。往后我市如出台地下通讯管道租借价格规范,则按有关规范履行。
租借期满,租借单位要求续租的,需再交纳城市资源有偿运用费和日常处理、修理、保护费,不然,其管道运用权交回业主单位。
该地下通讯管道的租借由市市政修理处按核准的租借单价向承租单位收取租金;租借收入作为政府的非税收入,缴入市财务专户,实施“出入两条线”处理。
该地下通讯管道(土建部分)的日常处理、修理、保护作业由市市政修理处担任,管养费用在该地下通讯管道租借收取的日常处理、修理、保护费中列支。管道中通讯光缆的保护由租借单位担任,保护费用由租借单位自理。
(一)管道租借协议签定后,由业主单位向租借单位供给有关技术资料,并派员对施工现场做监督查看。
(二)管线埋设备工前,由租借单位向市建造局申办施工许可证,并按业主单位指定的管道进行施工。
(三)管线埋设工程完结并经业主单位和租借单位检验合格后,租借单位应向业主单位供给管线的竣工技术资料。
(四)因市政设备建造工程建造、改建、扩建或部分修理需求,触及管道搬迁的,业主单位要事前告诉租借单位,由租借单位自行搬迁。
(五)租借单位在运用该地下通讯管道期间,对管道做修理、改道触及其他管道的,应事前陈述业主单位,由业主单位按规则处理批阅手续,所形成的丢失由租借单位按有关规范予以补偿。
(六)因为不可抗力原因或意外事故形成G206市区东进口至华清高速口路段人行道及地下通讯管线设备损坏的,其丢失由业主单位和租借单位各自担任。